律师团队

丁云鹏(专职律师)


丁云鹏,广东汕头人,中国致公党党员,广东潮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现任汕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汕头市参与社会治理律师法律服务团民法分团成员

执业理念:

丁律师出生于法律家庭,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且在多年的律师行业和办理过的几百宗案件中取得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本着对法律的忠诚与热爱的态度,以及对每个案件高度负责,尽心尽力的原则,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

业务领域:

在诉讼领域,丁律师承办的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为多位当事人依法申请并争取到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为委托的当事人依法辩护并取得罪轻或缓刑等良好判决结果;

承办的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土地买卖或租赁纠纷、房屋买卖或租赁纠纷、借款合同或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极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非诉领域,丁律师担任多家中小企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积极为法律顾问单位出谋划策,杜绝法律漏洞,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曾先后担任以下单位或公司的法律顾问:

汕头市合胜读书会;汕头市蓝天救援队;汕头市电影行业协会;华景广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金丰居委社区;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大窖居委社区;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西门居委社区;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南门居委社区;

汕头市金丰建筑有限公司;汕头市西北药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海阳玩具贸易有限公司;珠海市交通物联网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宏汽车有限公司;汕头市旺盛汽车有限公司;汕头市老潮兴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德柯华萨迪服饰有限公司;

汕头市国彩印刷有限公司;汕头市双林锅炉设备成套安装有限公司;汕头市潮星惠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欧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欧瑞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欧瑞口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欧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汕头市构思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摩新传媒(汕头)有限公司;汕头市惠科龙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达美丽舍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广州迅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粮心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凯信房地产经纪服务部;汕头市喜悦织造有限公司;

汕头市建发技防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石炮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万事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

社会和公益事业:

丁律师担任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头站)法律工作服务志愿者,为汕头地方妇女维权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丁律师是汕头市金平区和龙湖区法律援助处的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为符合法援条件的对象提供尽责、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

2017年10月21日,丁律师代理的卓某与肖某、汕头市某餐饮管理策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汕头市仲裁委员会选为“汕头仲裁委员会2017年度新任仲裁员培训案例”,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为新任仲裁员进行仲裁程序的演示;

2019年4月13日,丁律师作为汕头市2019“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场活动的法律主讲人,与汕头市电视台、双响炮栏目组、汕头市国家安全局、汕头市和龙湖区司法局、汕头市和龙湖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向汕头市创新小学的同学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国家安全法,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与社会效应。

经典案例:

民事诉讼业务中,丁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深厚的民法功底,为多家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个人等办理了多宗胜诉案件,其中典型案例包括:

(一)代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外马支行与杨某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再审;

(二)代理汕头市金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汕头市某物资总公司、吴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三)代理汕头市飞腾织造厂有限公司与汕头市经济特区利园校服创作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招标合同纠纷一案;

(四)代理汕头市龙湖区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某区保障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五)代理王某等与广东金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六)代理李某与利蒙塔运动(惠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七)代理汕头市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蒋某、李某、胡某、周某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八)代理汕头市合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陈某、杨某、廖某、卢某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九)代理胡某、董某、林某诉杨某合伙纠纷一案;

(十)代理李某某反诉某某家连锁超市(汕头)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十一)代理汕头市龙湖区某乐酒城有限公司与苏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十二)代理汕头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朱某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某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

(十三)代理三亚某某商行与叶某某产品责任纠纷一案;

(十四)代理张某某、黄某某诉宋、陈、汕头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肖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

(十五)代理汕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与MGA娱乐(美国)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

(十六)代理汕头市某某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松原市某某传媒有限公司诉著作权侵权纠纷;

(十七)代理胡某、胡、胡诉胡、胡继承纠纷;

(十八)代理汕头市某建筑有限公司诉深圳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十九)代理广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广东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二十)代理庞某诉汕头市潮阳区某小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二十一)代理广东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诉汕头市某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合同纠纷等等...

刑事辩护业务中,丁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深厚的刑法功底,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争取不诉、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及从轻处罚等良好效果,其中包括:

(一)代理李某某涉嫌走私废物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最终以不予起诉处理;

(二)代理吕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以不予起诉处理;

(三)代理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免予刑事处罚的最好结果;

(四)代理蔡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判决缓刑的最好结果;

(五)代理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判决缓刑的最好结果;

(六)代理张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个罪名数罪并罚)一案,提出关于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当认定无罪的辩护意见被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一罪无罪,一罪轻判并缓刑的最好结果;

(七)代理胡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吴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冷某某涉嫌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及非法拘禁罪一案、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罗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等,均取得从轻判决的良好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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